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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德里达的“独体”概念——兼谈他的主体理论

作者:肖锦龙

摘要:

主体一直是西方哲学人文科学领域里的核心话题。历史上人们对主体有无尽的解释和界说。西方当代哲学家德里达对主体的界定独树一帜,他将之称作"独体",即自我与他者的矛盾混杂体,或言说自我的他者化形态。其具体表征是普遍观念的独特化、陈腐语言的陌生化、同一法则的差异化。其本质属性是双重化、自相矛盾、自我解构性。如果说以往所有表征主体的概念如"灵魂""我思""理性""意识""存在""他者"等呈现给我们的主体结构形态都是一元的、内在统一的、静态不变的,德里达的"独体"呈现给我们的主体结构形态则是多元的、内在矛盾的、动态多变的。他的"独体"概念彻底突破了西方几千年的主体观念,具有旷古烁今之理论价值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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